【招标公告】天津市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养护服务中心2024年普通国省公路标志、标线养护项目服务(项目编号:GSZC-2024-G-019)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天津市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养护服务中心2024年普通国省公路标志、标线养护项目服务(项目编号:GSZC-2024-G-019)公开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天津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天津 天津市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养护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天津市国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2024年普通国省公路标志、标线养护项目服务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天津市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养护服务中心 2024年普通国省公路标志、标线养护项目服务 (项目编号:GSZC-2024-G-019)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市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养护服务中心 2024年普通国省公路标志、标线养护项目服务 (项目编号:GSZC-2024-G-019)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8月21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养护服务中心 项目概况 2024年普通国省公路标志、标线养护项目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南开区桂苑路13号麦迪逊广场2号楼2门302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SZC-2024-G-019 项目名称:2024年普通国省公路标志、标线养护项目服务 预算金额:1402.963万元 最高限价:1402.963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0月1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止(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第1至第16包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3)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依法免税或者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4)第1包至第7包、第14包至第16包: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施工劳务企业资质;(5)第1包至第7包、第14包至第16包: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6)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投标人代表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和本月(或上月)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复印件;(8)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0)本项目第1至第16包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1日到 2024年08月28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桂苑路13号麦迪逊广场2号楼2门302 方式:现场现金发售,一经售出,概不退还。[报名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9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桂苑路13号麦迪逊广场2号楼2门302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交纳投标保证金:第1包:壹万元整;第2包:壹万元整;第3包:壹万元整;第4包:壹万元整;第5包:壹万元整;第6包:壹万元整,;第7包:壹万元整;第8包:贰万元整;第9包:贰万元整;第10包:贰万元整;第11包:贰万元整;第12包:贰万元整;第13包:贰万元整;第14包:玖仟元整;第15包:玖仟元整;第16包:玖仟元整。户名:天津市国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天津华苑支行账号:441130100100228543010022投标人最迟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电汇、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将投标保证金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保证金时间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如出现支票退票、电汇未到账等情况,按投标人未交纳保证金处理。(汇款信息须标注所投项目编号及包号)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养护服务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围堤道15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国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桂苑路13号麦迪逊广场2号楼2门302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019服务 项目需求书.pdf 天津市国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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