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静海区团泊镇张家房子村乡村振兴工程(村史馆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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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天津 天津市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静海区团泊镇张家房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招标代理机构 | 宏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静海区团泊镇张家房子村乡村振兴工程(村史馆工程)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静海区团泊镇张家房子村乡村振兴工程(村史馆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E1200001051002145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静海区团泊镇
一、招标条件
本静海区团泊镇张家房子村乡村振兴工程(村史馆工程)(招标项目编号:E120000105100214500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18.8389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静海区团泊镇张家房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静海区团泊镇张家房子村乡村振兴工程(村史馆工程),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2.2.建设地点:天津市静海区团泊镇张家房子村。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静海区团泊镇张家房子村乡村振兴工程(村史馆工程),标段内容:静海区团泊镇张家房子村乡村振兴工程(村史馆工程),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2.4计划工期要求: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36天(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5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3)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
(4)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5)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6)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提交2023年1月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如身份证、护照等);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如身份证、护照等)及被授权人社保缴费证明原件。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登录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完成项目关注:(www.zcqzc.com)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2024年8月20日至2024年8月26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通过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网上获取;关注本项目后联系招标代理负责人。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3日 09:00
递交方法:纸质文件递交
递交地址: 天津市津南区港基中心B座1806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9月3日 09:00
开标地点: 天津市津南区港基中心B座1806
八、其他公告内容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天津市静海区团泊镇人民政府,开标鉴证部门为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市静海区团泊镇张家房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天津市静海区团泊镇张家房子村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宏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雁塔区电子一路253号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htxmgltj@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字)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招标编号:E1200001051002145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静海区团泊镇
一、招标条件
本静海区团泊镇张家房子村乡村振兴工程(村史馆工程)(招标项目编号:E120000105100214500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18.8389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静海区团泊镇张家房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静海区团泊镇张家房子村乡村振兴工程(村史馆工程),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2.2.建设地点:天津市静海区团泊镇张家房子村。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静海区团泊镇张家房子村乡村振兴工程(村史馆工程),标段内容:静海区团泊镇张家房子村乡村振兴工程(村史馆工程),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2.4计划工期要求: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36天(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5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3)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
(4)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5)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6)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提交2023年1月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如身份证、护照等);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如身份证、护照等)及被授权人社保缴费证明原件。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登录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完成项目关注:(www.zcqzc.com)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2024年8月20日至2024年8月26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通过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网上获取;关注本项目后联系招标代理负责人。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3日 09:00
递交方法:纸质文件递交
递交地址: 天津市津南区港基中心B座1806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9月3日 09:00
开标地点: 天津市津南区港基中心B座1806
八、其他公告内容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天津市静海区团泊镇人民政府,开标鉴证部门为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市静海区团泊镇张家房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天津市静海区团泊镇张家房子村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宏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雁塔区电子一路253号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htxmgltj@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字)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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