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海油工程小功率盘及分电箱品类协议
【招标公告】海油工程小功率盘及分电箱品类协议: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天津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天津 天津市 | 采购单位 |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化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分公司 | 项目名称 | 海油工程小功率盘及分电箱品类协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海油工程小功率盘及分电箱品类协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海油工程小功率盘及分电箱品类协议(二次)
工程项目名称
海油工程小功率盘及分电箱品类协议(二次)
项目概况
本次为小功率盘及分电箱品类协议,采用“协议+订单”模式签订单价合同,协议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3年(1+1+1)。后续以实际订货数量为准 。 此次招标签署单价协议,此次招标评标工作如经评审合格的有效投标人大于等于5家将签署3家(一主一辅一备),如经评审合格的有效投标人只有4家将签署2家(一主一辅),如经评审合格的有效投标人小于等于3家将签署1家(一主),其中第一中标候选人作为主协议厂家,第二中标候选人作为辅选协议厂家(如有),第三中标候选人作为备选协议厂家(如有),主协议执行金额不低于60%(如有辅协议),辅协议执行金额不高于40%(如有),作为备用协议中标人,出现如下几种情况时,甲方可依据实际情况启动备用协议,备用协议自甲方发出生效通知之日起生效: 1)在主/辅协议出现协议约定的终止或解除的情况时,终止主/辅协议,启动备用协议。 2)主/辅协议厂家正式来函无法继续履行协议时,终止主/辅协议,启动备用协议。 3)主/辅协议厂家出现产能不足的情况,不能按照协议约定交货期或项目需求交货期交货,甲方可依据实际情况启动备用协议。 4)主/辅协议厂家出现集团公司、海工供应商管理相关的冻结、退库等相关情况导致协议不能执行的情况,甲方可启动备用协议。 5)如因为甲方业主要求(包括AVL名单要求)等原因需使用备用协议的,甲方可在相关项目中启动备用协议。 在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之后,当招标人认定投标竞争性不充分时,可否决全部投标;当发生不可抗力或招标项目发生重大变化、取消原因时,招标人可终止招标。
项目所在地
天津市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异议投诉
异议投诉应在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提交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信息
1. 海油工程小功率盘及分电箱品类协议(二次)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4-CNCCC-HW-GK-6052/01
发标日期
2024年08月03日
主要技术规格
海油工程小功率盘及分电箱品类协议,主要为照明小功率配电盘、伴热配电盘、机修间400V分电箱、机修间230V分电箱、VFD 230V分电箱、照明配电盘、伴热配电盘、照明分电箱、厨房230V分电箱、UPS 110V分电箱等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订货确认单签订后100天。
交货数量
本次为三年采购预估量,后续以实际订货数量为准。
招标范围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主体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2)制造商要求:投标人应为本次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贸易商投标。本次接受所投货物的制造商全资的销售公司或控股的销售公司,以及接受所投货物制造商的母公司参与投标,此类公司视同为制造商,投标时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同一制造商仅允许一家投标人参与投标,否则相关的所有投标将被否决。(3)投标人投标时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合格有效的GB/T19001(ISO9001)或者API Q1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包含生产或制造)。体系认证证书能够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核实的,应以核实结果为准。如果有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体系标准,以最新要求为准。如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与核实结果不符,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国外体系查询不适用)。 (4)如出现不同投标人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相关投标均无效,招标人随时有权做出拒绝投标、取消投标资格、取消授标、不签订合同或在合同签订后终止合同等决定,相关投标人须无条件接受,且由此做出的任何损失由对应投标人承担。3.2投标人资质要求(开标环节需要进行信息公开): 投标人本次投标的小功率盘和分电箱必须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认证)或根据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要求的自我声明程序B提供指定实验室型式试验报告及自我声明,认证内容(额定电压、额定电流、分断能力)须覆盖本次招标产品范围(详见附件:小功率盘及分电箱采购清单)。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并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核实。投标人未按要求在开标阶段进行公开的资质信息,评标阶段不予认可。3.3业绩要求(开标环节需要进行信息公开):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应具有至少1个合同或订单的配电盘产品的供货业绩,且满足额定电压为230V且额定电流不低于800A的技术要求。 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销售合同扫描件和2)到货验收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应有双方签署或盖章)、制造商名称、货物名称、电流和电压及到货验收材料(至少包含:货物验收单或结算清单或对应的结算发票(如有清单须提供,须体现发票号;发票需包含合同号或订单号或货物名称或买方卖方信息,且与合同或订单一致)或买方接收证明或调试验收证明)。若业绩为订单,需提供对应的协议扫描件、订单扫描件及订单相应的到货验收材料。货物验收单或结算清单至少应有合同甲方签字或盖章。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3.4其他要求:(1)投标人务必确保开标环节“资质、业绩信息”中公开的资质、业绩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质、业绩内容一致。未按要求在开标环节“资质、业绩信息”中进行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评标阶段不予认可。所有投标人逐一确认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是否与投标文件中一致。如不一致,投标人可在开标环节提出,将开标环节未公开但投标文件中已提供的资质、业绩在对话框中公开,上述投标人补充公开的信息视同满足信息公开要求,招标项目经理如实记录并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4年08月03日 至 2024年08月10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bid.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购买流程详见门户首页)。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系统中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在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价格
200.0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8月16日 09时00分
投标地点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开标时间
2024年08月16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
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特殊说明
投标人必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门户首页>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相关操作详见《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门户首页>下载专区)。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 中国海油严厉打击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每个招标项目均对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IP地址、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查验。请各投标人高度重视投标工作,在本单位办公所在地、使用办公IP下载招标文件并自行独立编制、上传投标文件。 出现不同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内容任何一项一致的,将直接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被认定为“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供应商,将按照中国海油相关制度规定,对围标串标的投标人处于禁用两年及以上的处理,对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投标人处于禁用一年及以上的处理,处理期内不能参与新的投标活动。 评标结束后投标人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进一步可通过投诉寻求行政救济,由行政监督部门做出认定。
联系方式
相关附件下载
海油工程小功率盘及分电箱品类协议(二次)-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pdf(点击查看) 供应商须知(点击查看) 购买标书 提示:如已注册,请直接点击“购买标书”,如未注册,请先点击并完成供应商 注册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海油工程小功率盘及分电箱品类协议(二次)
工程项目名称
海油工程小功率盘及分电箱品类协议(二次)
项目概况
本次为小功率盘及分电箱品类协议,采用“协议+订单”模式签订单价合同,协议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3年(1+1+1)。后续以实际订货数量为准 。 此次招标签署单价协议,此次招标评标工作如经评审合格的有效投标人大于等于5家将签署3家(一主一辅一备),如经评审合格的有效投标人只有4家将签署2家(一主一辅),如经评审合格的有效投标人小于等于3家将签署1家(一主),其中第一中标候选人作为主协议厂家,第二中标候选人作为辅选协议厂家(如有),第三中标候选人作为备选协议厂家(如有),主协议执行金额不低于60%(如有辅协议),辅协议执行金额不高于40%(如有),作为备用协议中标人,出现如下几种情况时,甲方可依据实际情况启动备用协议,备用协议自甲方发出生效通知之日起生效: 1)在主/辅协议出现协议约定的终止或解除的情况时,终止主/辅协议,启动备用协议。 2)主/辅协议厂家正式来函无法继续履行协议时,终止主/辅协议,启动备用协议。 3)主/辅协议厂家出现产能不足的情况,不能按照协议约定交货期或项目需求交货期交货,甲方可依据实际情况启动备用协议。 4)主/辅协议厂家出现集团公司、海工供应商管理相关的冻结、退库等相关情况导致协议不能执行的情况,甲方可启动备用协议。 5)如因为甲方业主要求(包括AVL名单要求)等原因需使用备用协议的,甲方可在相关项目中启动备用协议。 在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之后,当招标人认定投标竞争性不充分时,可否决全部投标;当发生不可抗力或招标项目发生重大变化、取消原因时,招标人可终止招标。
项目所在地
天津市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异议投诉
异议投诉应在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提交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信息
1. 海油工程小功率盘及分电箱品类协议(二次)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4-CNCCC-HW-GK-6052/01
发标日期
2024年08月03日
主要技术规格
海油工程小功率盘及分电箱品类协议,主要为照明小功率配电盘、伴热配电盘、机修间400V分电箱、机修间230V分电箱、VFD 230V分电箱、照明配电盘、伴热配电盘、照明分电箱、厨房230V分电箱、UPS 110V分电箱等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订货确认单签订后100天。
交货数量
本次为三年采购预估量,后续以实际订货数量为准。
招标范围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主体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2)制造商要求:投标人应为本次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贸易商投标。本次接受所投货物的制造商全资的销售公司或控股的销售公司,以及接受所投货物制造商的母公司参与投标,此类公司视同为制造商,投标时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同一制造商仅允许一家投标人参与投标,否则相关的所有投标将被否决。(3)投标人投标时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合格有效的GB/T19001(ISO9001)或者API Q1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包含生产或制造)。体系认证证书能够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核实的,应以核实结果为准。如果有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体系标准,以最新要求为准。如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与核实结果不符,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国外体系查询不适用)。 (4)如出现不同投标人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相关投标均无效,招标人随时有权做出拒绝投标、取消投标资格、取消授标、不签订合同或在合同签订后终止合同等决定,相关投标人须无条件接受,且由此做出的任何损失由对应投标人承担。3.2投标人资质要求(开标环节需要进行信息公开): 投标人本次投标的小功率盘和分电箱必须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认证)或根据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要求的自我声明程序B提供指定实验室型式试验报告及自我声明,认证内容(额定电压、额定电流、分断能力)须覆盖本次招标产品范围(详见附件:小功率盘及分电箱采购清单)。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并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核实。投标人未按要求在开标阶段进行公开的资质信息,评标阶段不予认可。3.3业绩要求(开标环节需要进行信息公开):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应具有至少1个合同或订单的配电盘产品的供货业绩,且满足额定电压为230V且额定电流不低于800A的技术要求。 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销售合同扫描件和2)到货验收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应有双方签署或盖章)、制造商名称、货物名称、电流和电压及到货验收材料(至少包含:货物验收单或结算清单或对应的结算发票(如有清单须提供,须体现发票号;发票需包含合同号或订单号或货物名称或买方卖方信息,且与合同或订单一致)或买方接收证明或调试验收证明)。若业绩为订单,需提供对应的协议扫描件、订单扫描件及订单相应的到货验收材料。货物验收单或结算清单至少应有合同甲方签字或盖章。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3.4其他要求:(1)投标人务必确保开标环节“资质、业绩信息”中公开的资质、业绩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质、业绩内容一致。未按要求在开标环节“资质、业绩信息”中进行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评标阶段不予认可。所有投标人逐一确认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是否与投标文件中一致。如不一致,投标人可在开标环节提出,将开标环节未公开但投标文件中已提供的资质、业绩在对话框中公开,上述投标人补充公开的信息视同满足信息公开要求,招标项目经理如实记录并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4年08月03日 至 2024年08月10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bid.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购买流程详见门户首页)。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系统中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在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价格
200.0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8月16日 09时00分
投标地点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开标时间
2024年08月16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
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特殊说明
投标人必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门户首页>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相关操作详见《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门户首页>下载专区)。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 中国海油严厉打击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每个招标项目均对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IP地址、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查验。请各投标人高度重视投标工作,在本单位办公所在地、使用办公IP下载招标文件并自行独立编制、上传投标文件。 出现不同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内容任何一项一致的,将直接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被认定为“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供应商,将按照中国海油相关制度规定,对围标串标的投标人处于禁用两年及以上的处理,对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投标人处于禁用一年及以上的处理,处理期内不能参与新的投标活动。 评标结束后投标人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进一步可通过投诉寻求行政救济,由行政监督部门做出认定。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地 址:天津港保税区海滨十五路199号 |
联 系 人:*** |
电子邮箱:zhaohh4@cooec.com.cn |
邮 编:300452 |
联系电话:*** |
异议受理人:*** |
异议受理人联系电话:*** |
投诉受理人邮箱(投诉受理专用):gaoling@cnooc.com.cn |
投诉受理人:高经理 |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分公司 |
地 址: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五大街51号 |
联 系 人:*** |
电子邮箱:helq5@cnooc.com.cn |
邮 编:300452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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