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天津市宁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机关)天津市宁河区覆划城区道路标线及停车位泊位等标线项目(项目编号:ZY2024-CZGC-051)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天津市 发布日期:2024-07-17

【招标公告】天津市宁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机关)天津市宁河区覆划城区道路标线及停车位泊位等标线项目(项目编号:ZY2024-CZGC-051)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天津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天津 天津市 采购单位 天津市宁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忠益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 天津市宁河区覆划城区道路标线及停车位泊位等标线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天津市宁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机关) 天津市宁河区覆划城区道路标线及停车位泊位等标线项目 (项目编号:ZY2024-CZGC-051)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宁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机关) 天津市宁河区覆划城区道路标线及停车位泊位等标线项目 (项目编号:ZY2024-CZGC-051)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7月16日发布来源:天津市宁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机关)

项目概况

天津市宁河区覆划城区道路标线及停车位泊位等标线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国瑞路6号国展大厦A座写字楼10层1001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2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Y2024-CZGC-051
项目名称:天津市宁河区覆划城区道路标线及停车位泊位等标线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15.147万元
最高限价:215.147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215.147 215.147 其他市政公用设施施工 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2、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证明材料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或执业许可证。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 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B.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新成立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磋商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3、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16日 2024年07月23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国瑞路6号国展大厦A座写字楼10层1001房
方式:(1)现场获取招标文件;(2)网上获取招标文件:1)将“公司名称+报名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发送至zyzb0329@163.com邮箱(邮件主题为:xx公司报名信息),并根据邮件回复填写附件“文件及资料领取表”;2)请将如下报名资料:营业执照扫描件、汇款单截图、“文件及资料领取表”手写扫描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zyzb0329@163.com(邮件主题为:ZY2024-CZGC-051的报名信息);3)报名日期以文件费到账日期为准;(3)未在规定时间报名、交费的供应商不具备投标资格;(4)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之前,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注册网址:http://tjgp.cz.tj.gov.cn)。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国瑞路6号国展大厦A座写字楼10层1001房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2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国瑞路6号国展大厦A座写字楼10层1001房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宁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机关)
地址: 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芦汉路2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忠益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国瑞路6号国展大厦A座写字楼10层1001房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天津忠益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07月16日

相关公告:
  • · [采购意向公告]天津市宁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机关)政府采购意向公告 2022-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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