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天津市城市道路设施巡查中心天津市城市道路设施巡查中心在职和退休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服务项目(项目编号:FZK2024-2-127)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天津市城市道路设施巡查中心天津市城市道路设施巡查中心在职和退休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服务项目(项目编号:FZK2024-2-127)公开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天津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天津 天津市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城市道路设施巡查中心 |
| 招标代理机构 | 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天津市城市道路设施巡查中心在职和退休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服务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 天津市城市道路设施巡查中心 天津市城市道路设施巡查中心在职和退休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FZK2024-2-127)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7月15日发布来源:天津市城市道路设施巡查中心 项目概况 天津市城市道路设施巡查中心在职和退休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2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ZK2024-2-127 项目名称:天津市城市道路设施巡查中心在职和退休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78.0万元 最高限价:78.0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一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第1包:(一)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二)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单位,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三)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 (四)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五)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单位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单位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单位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六)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投标人须具备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业务范围应至少包含健康(保)险,提供证书复印件; 3.法人企业的无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投标的,须出具法人组织营业执照及法人企业的授权书。每个法人企业只能派遣1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4.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两年度任意一年的财务报告(2023或2022年)。B.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A、B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5.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6.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加盖公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15日到 2024年07月22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2号 方式:(1)请将招标文件费用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汇至代理公司的银行账号,并请在汇款备注中标明:“FZK2024-2-127标书款”,采购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户名: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账号:0302060209039096091;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东楼支行;开户行行号:102110000365(2)招标文件费用汇款后,请将如下资料:投标人营业执照扫描件、汇款单截图、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联系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开票信息、开户行信息及投标人邮箱(均为可复制格式)以邮件形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fanyags308@163.com。(3)邮件主题为:FZK2024-2-127获取招标文件资料。例如:FZK2024-2-127获取招标文件资料。注:获取招标文件日期以标书款到账日期为准。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8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2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第1包:本包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城市道路设施巡查中心 地址: 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9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2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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