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天津市公安医院射频控温热凝器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天津市
发布日期:2024-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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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天津 天津市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公安医院 |
| 招标代理机构 |
|
项目名称 |
天津市公安医院射频控温热凝器采购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天津市公安医院射频控温热凝器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XCSD-2024-565)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公安医院射频控温热凝器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其他资金37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公安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
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市公安医院射频控温热凝器采购及安装调试服务等。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磋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公安医院射频控温热凝器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市公安医院射频控温热凝器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根据《医
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提供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
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投标人非所投产品
(第一类医疗器械除外)的制造商,须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经
营企业许可证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所投产品如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须
提供医疗器械备案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人所投产品如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
器械,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提
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
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
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
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024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
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
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
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交响应文件
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
章。
(四)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
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明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身份证、护照、
驾驶证等);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
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如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6月25日09时00分到2024年07月02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为保证开票的准确性,建议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
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8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梓苑路6号C座2幢215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08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梓苑路6号C座2幢215室
七、其他
天津市公安医院射频控温热凝器采购及安装调试服务等。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磋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市公安医院
地 址: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7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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