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天津市城市道路设施巡查中心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天津市 发布日期:2024-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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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天津 天津市 采购单位 天津市城市道路设施巡查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天津市城市道路设施巡查中心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天津市城市道路设施巡查中心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TJZDGX2024-054)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城市道路设施巡查中心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40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城市道路设施巡查中心。本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市城市道路设施巡查中心,公务用车共27辆,现采购车辆定点维修和保养 服务项目,分两个标段,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2个标 段投标,每个供应商允许中1个标。本项目采用兼投不兼中原则,选取每个标段的前三名供 应商为成交候选人,原则上推荐第一名为中标人,如供应商在一个以上标段中均排名第一, 优先选择其磋商报价较高的标段成交,其余标段由该标段排名第二的供应商替补,以此类推。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城市道路设施巡查中心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项目; (002)天津市城市道路 设施巡查中心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市城市道路设施巡查中心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 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或近半年内由银行出 具的资信证明,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提供 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依法不 用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 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须提供磋商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磋商日 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人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 若为被授权人磋商,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加盖公章)和被 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6.供应商须提供二类(含)及以上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证明文件,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 盖公章。 7.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 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 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磋商单位,取消磋商资格。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参与磋商承诺函,格式自拟)。; (002天津市城市道路设施巡查中心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 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或近半年内由银行出 具的资信证明,响应义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依法不 用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 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须提供磋商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磋商日 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人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 若为被授权人磋商,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加盖公章)和被 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6.供应商须提供二类(含)及以上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证明文件,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 盖公章。 7.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 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 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屮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磋商单位,取消磋商资格。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参与磋商承诺函,格式自拟)。;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6月20日09时00分到2024年06月27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1、线上2、线下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1日13时30分 递交方式: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迎水道18号欣苑大厦806室)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01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迎水道18号欣苑大厦806室) 七、其他 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 (1)现场领取北京时间2024年6月20日至2024年6月27日,每日9:00-11:30,13:30- 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现场领取,供应商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 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相关证明文件,标书款 以现金形式支付。 (2)网上领取,具体要求如下: 1)北京时间2024年6月20日至2024年6月27日,每日09:00-11:30,13:30-17:00(法 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请将标书款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等方式,汇至我公司的下述银行账号,并请在汇款备注中 标明:“TJZDGX2024-054 标书款”。收款单位: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开 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迎水道支行,账号:122911887110301。 3)标书款汇款后,请将如下报名信息:磋商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标书款汇款单截图 或回单扫描件、磋商单位联系人姓名、磋商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公 章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扫描件相关证明文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 zhongdaguoxintj@163.com。 4)邮件主题为:TJZDGX2024-054 报名信息。(磋商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市城市道路设施巡查中心 地 址: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96号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南开区迎水道18号欣苑大厦806室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zhongdaguoxintj@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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