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天津大学资产处傅立叶变换红外成像显微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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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天津 天津市 | 采购单位 | 天津大学 |
| 招标代理机构 | 昱丰(天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天津大学资产处傅立叶变换红外成像显微镜采购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天津大学资产处傅立叶变换红外成像显微镜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大学资产处傅立叶变换红外成像显微镜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人应在昱丰(天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与湘江道交口海 河大观三期 18 号楼底商 85 三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 年 7 月 10 日 13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DZC2024J0007
项目名称:天津大学资产处傅立叶变换红外成像显微镜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6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傅立叶变换红外成像显微镜:1 套。具体要求详见用户需求 书。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不得分包转包。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12 个月内完成安装调试并具备验收条件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以下材料:1.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 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 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1.2 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 止时间前 3 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 6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 关证明材料;
1.4 投标人须提供税款所属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6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纳 税的相关证明材料;
1.5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 面声明(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成立不足 3 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 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6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1.7 若为进口产品代理商参与本次投标,代理商需出具制造商(经销商)针 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提供经销商授权的代理商还需出具制造商给经销商授权 书。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
2.1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
2.2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
2.3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 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 10% 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 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 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2.4 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 知》(财库〔2019〕9 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 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2.5 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 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 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 号)要求执 行。
2.6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 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查 询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 www.creditchina.gov.cn )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 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需 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投 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需由法定代表人签 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 年 6 月 18 日至 2024 年 6 月 25 日,每天上午 8:30 至 12:00,下午 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昱丰(天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与湘江 道交口海河大观三期 18 号楼底商 85 三层)。
3.方式:
3.1 现场获取:在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内,到昱丰(天津)项目管理有限 公司(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与湘江道交口海河大观三期 18 号楼底商 85 三 层)获取。
3.2 邮件获取:请将填写完整的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
yufeng201909@163.com 邮箱,邮件中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邮件主题为“报 名:项目编号+公司名称”;代理机构收到登记表核对信息无误后,向投标人发 送标书费支付方式;投标人支付文件费并将回复支付截图;代理机构确认收到 文件费后,向投标人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纸质招标文件可自取或另行邮寄。
(注:获取招标文件日期以文件费到账日期为准。)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购买文件成功不代表评标现场通过资格 审查,递交文件时需提供完整、清晰、齐全的资格证明文件。购买文件后如放 弃投标,请将《放弃投标函》送达代理机构,未及时递交《放弃投标函》所产 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3 招标文件售价:本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 年 7 月 10 日 13 点 30 分(北京时间)2.开标时间:2024 年 7 月 10 日 13 点 30 分(北京时间)
3.地点:昱丰(天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与湘江道 交口海河大观三期 18 号楼底商 85 三层会议室 7)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大学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 92 号
联系方式:巩老师、蔡老师 ***(招标办)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昱丰(天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与湘江道交口海河大观三期 18 号楼底商 85 三层
联系方式:*** 022-264910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莹、吴建芳、张琪、褚娜
电话:***
天津大学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昱丰(天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6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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