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车辆器材库建设招标公告(2024-JLZLUC-G4018)(第1包)
【招标公告】车辆器材库建设招标公告(2024-JLZLUC-G4018)(第1包):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天津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天津 天津市 | 采购单位 | 某单位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车辆器材库建设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 车辆器材库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 2024-JLZLUC-G4018
三、项目概况:
铺设路面、新建板房等,具体施工内容以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施工设计图为准。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 否 ;
2.项目预算: 57.9万元 ;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1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货物必须是其主营或主营范围产品(以投标人提供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证明材料为准)。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4年5月20日至5月24日(08:00—12:00,14:30—16:30)(北京时间)。
(二)发售地点:天津市。
(三)发售方式: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携带下述材料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审核通过后现场发售招标文件,审核不通过不予发放。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1份胶装成册以及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备查,要求复印件清晰可辨、内容完整并逐页加盖公章,提交的证件需要年检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1.营业执照;
2.安全生产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在一页上)以及被授权人的近半年公司社保缴纳记录;
5.投标人良好的信用证明记录。(需提供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失信单位的截图证明,未被列入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名单”名单的截图证明,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http://zxgk.court.gov.cn)的截图证明。注:电脑或手机全屏截图,必须体现查询时间);
6.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7.公司资质证书(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
8.近5年内须具有1个及以上合同金额60万元以上类似项目工程的施工投运业绩(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
9.此招标公告网页截图。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6月11日8时00分(若有变动,另行通知)。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6月11日8时30分(若有变动,另行通知)。
(三)投标地点:天津市。
(四)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五)踏勘时间:不组织集中踏勘,需要时可自行联系查看。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6月11日9时00分(若有变动,另行通知)。
(二)开标地点:天津市。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天津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tianjin.gov.cn)上发布。
八、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杨先生/张先生
办公电话: ***
移动电话: 15331012319/15510943190
地 址: 天津市
一、项目名称: 车辆器材库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 2024-JLZLUC-G4018
三、项目概况:
铺设路面、新建板房等,具体施工内容以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施工设计图为准。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 否 ;
2.项目预算: 57.9万元 ;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1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货物必须是其主营或主营范围产品(以投标人提供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证明材料为准)。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4年5月20日至5月24日(08:00—12:00,14:30—16:30)(北京时间)。
(二)发售地点:天津市。
(三)发售方式: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携带下述材料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审核通过后现场发售招标文件,审核不通过不予发放。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1份胶装成册以及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备查,要求复印件清晰可辨、内容完整并逐页加盖公章,提交的证件需要年检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1.营业执照;
2.安全生产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在一页上)以及被授权人的近半年公司社保缴纳记录;
5.投标人良好的信用证明记录。(需提供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失信单位的截图证明,未被列入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名单”名单的截图证明,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http://zxgk.court.gov.cn)的截图证明。注:电脑或手机全屏截图,必须体现查询时间);
6.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7.公司资质证书(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
8.近5年内须具有1个及以上合同金额60万元以上类似项目工程的施工投运业绩(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
9.此招标公告网页截图。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6月11日8时00分(若有变动,另行通知)。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6月11日8时30分(若有变动,另行通知)。
(三)投标地点:天津市。
(四)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五)踏勘时间:不组织集中踏勘,需要时可自行联系查看。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6月11日9时00分(若有变动,另行通知)。
(二)开标地点:天津市。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天津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tianjin.gov.cn)上发布。
八、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杨先生/张先生
办公电话: ***
移动电话: 15331012319/15510943190
地 址: 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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