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某单位建设工程招标公告(2024-JWTJDCC-G1001)(第1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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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天津 天津市 | 采购单位 | 某单位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某单位建设工程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某单位建设工程公开招标公告(2024-JWTJDCC-G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某单位建设工程(项目编号:2024-JWTJDCC-G1001)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某单位 ,建设资金来源为 本级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特征:新建房屋533平方米,整修照明、道路、广场、绿化,完善附属配套设施,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
2.2建设地点:天津市津南区。
2.3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具体施工内容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2.4最高投标限价:881.7848万元。
2.5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165个日历日内竣工并验收合格。
2.6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2.7质保期限:质保时间详见合同中缺陷责任与保修部分,绿化工程部分养护5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定代表人资格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证书,在有效期内(军队单位不作要求)。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2021、2022年度相关财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最近一年内(投标时间截止前)任意 6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须提供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提供声明并加盖公章)。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单位负责人不得与本项目其他(设计、造价咨询、监理等)单位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提供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人员信息并加盖公章)。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投标人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提供清晰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声明并加盖公章)。
(六)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投标人若为法人参与开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加盖投标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参与开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投标人公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社会保障局出具的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投标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七)各 投 标 供 应 商 必 须 事 先 通 过 军 队 采 购 网 ( 互 联 网 http://www.plap.mil.cn/)投标人管理信息系统注册,实行凡采必入,未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出示系统查询信息并截图的,采购机构将拒收其投标文件(提供清晰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八)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九)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十)本项目应配备人员:①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提供任命书并加盖公章;②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提供任命书并加盖公章。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05月07日至 2024 年05月12日,工作日每日上午 08 时30分至 11 时30分,下午 14 时30分至 17 时30分,在 现场(天津市河西区) 购买招标文件,具体购买方式如下:
现场获取,投标投标人携带资料赴申领地点领取,须指定授权委托人携带上述(一)至(十)项所有资料(胶装成册),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注:以上提供的证明材料仅作为获取招标文件使用,不作为投标时资格要求审查使用。投标时需重新提供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 2024 年05月27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大厅。
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投标时授权代表须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证明、本人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记录复印件和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注册截图。(各投标供应商必须事先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http://www.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注册,实行凡采必入,未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不得参加采购活动。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出示系统查询信息并截图的,采购机构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某单位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项目监督人:唐先生
联系电话:022-5189115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某单位建设工程(项目编号:2024-JWTJDCC-G1001)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某单位 ,建设资金来源为 本级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特征:新建房屋533平方米,整修照明、道路、广场、绿化,完善附属配套设施,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
2.2建设地点:天津市津南区。
2.3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具体施工内容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2.4最高投标限价:881.7848万元。
2.5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165个日历日内竣工并验收合格。
2.6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2.7质保期限:质保时间详见合同中缺陷责任与保修部分,绿化工程部分养护5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定代表人资格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证书,在有效期内(军队单位不作要求)。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2021、2022年度相关财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最近一年内(投标时间截止前)任意 6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须提供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提供声明并加盖公章)。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单位负责人不得与本项目其他(设计、造价咨询、监理等)单位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提供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人员信息并加盖公章)。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投标人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提供清晰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声明并加盖公章)。
(六)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投标人若为法人参与开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加盖投标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参与开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投标人公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社会保障局出具的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投标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七)各 投 标 供 应 商 必 须 事 先 通 过 军 队 采 购 网 ( 互 联 网 http://www.plap.mil.cn/)投标人管理信息系统注册,实行凡采必入,未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出示系统查询信息并截图的,采购机构将拒收其投标文件(提供清晰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八)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九)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十)本项目应配备人员:①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提供任命书并加盖公章;②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提供任命书并加盖公章。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05月07日至 2024 年05月12日,工作日每日上午 08 时30分至 11 时30分,下午 14 时30分至 17 时30分,在 现场(天津市河西区) 购买招标文件,具体购买方式如下:
现场获取,投标投标人携带资料赴申领地点领取,须指定授权委托人携带上述(一)至(十)项所有资料(胶装成册),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注:以上提供的证明材料仅作为获取招标文件使用,不作为投标时资格要求审查使用。投标时需重新提供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 2024 年05月27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大厅。
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投标时授权代表须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证明、本人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记录复印件和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注册截图。(各投标供应商必须事先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http://www.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注册,实行凡采必入,未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不得参加采购活动。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出示系统查询信息并截图的,采购机构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某单位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项目监督人:唐先生
联系电话:022-5189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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