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天津市宝坻区生态环境局本级宝坻区“十四五”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南阳实践”工作(项目编号:HQZB-2024-04-06)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天津市宝坻区生态环境局本级宝坻区“十四五”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南阳实践”工作(项目编号:HQZB-2024-04-06)公开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天津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天津 天津市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宝坻区生态环境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天津慧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宝坻区"十四五"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南阳实践"工作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天津市宝坻区生态环境局本级 宝坻区“十四五”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南阳实践”工作 (项目编号:HQZB-2024-04-06)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19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宝坻区生态环境局本级 项目概况 宝坻区“十四五”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南阳实践”工作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河西区滨湖大厦1505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10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QZB-2024-04-06 项目名称:宝坻区“十四五”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南阳实践”工作 预算金额:115.43万元 最高限价:115.43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标明企业规模。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政策,政策不重复使用。同时监狱企业技术标中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的将不予以认定。 (3)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政策,政策不重复使用。同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 (4)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6)参与投标活动的小微企业,在获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可向本市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政采贷”融资支持。有融资需求的企业请于正式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前向相关金融机构联系咨询。注: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贷板块(网址:http://tjgp.cz.tj.gov.cn/zcd/zcdList.jsp)了解。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相关证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或者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4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纳税零申报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1)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且加盖受理章;2)网络申报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 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9日到 2024年04月26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滨湖大厦1505 方式:须携带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5月10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滨湖大厦1505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质疑方式: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宝坻区生态环境局和天津慧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宝坻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宝坻区生态环境局本级 地址:天津市宝坻区建设路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慧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滨湖大厦1505 联系方式:022-234488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项目需求书.doc 天津慧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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