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预告】租用特种物流运输服务采购需求公示(2024-JLZLAF-F1013)(第1包)
【招标预告】租用特种物流运输服务采购需求公示(2024-JLZLAF-F1013)(第1包):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天津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天津 天津市 | 采购单位 | 某单位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租用特种物流运输服务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租用特种物流运输服务采购意向公示
(2024-JLZLAF-F1013)
一、项目名称:租用特种物流运输服务
二、项目编号:2024-JLZLAF-F1013
三、项目概况:
(一)服务内容:
本项目主要服务内容为租用平板拖车运输特种货物服务(以特种车辆运输为主),租用的特种货运运输车型包括:平板车(带爬梯≤30吨),平板车(带爬梯>30吨),年度使用台次以实际需求为准。
(二)服务地点:全国运输。
(三)服务期限:2年。
四、运输方式
(一)物流公司按要求的批次按时把货物送到指定目的地,运输方式为整车(包车)运输,确保运输任务完成。
(二)物流公司应严格按照我单位规定的路线进行运输。
五、货物交接与装载
(一)物流公司现场检验承运货物的外观、数量。
(二)货物运载过程中由物流公司负责加固和解除固定。
(三)货物运达指定地点后,物流公司与收货人应在现场点件交接。在收货人确认无误后,物流公司与收货人进行书面交接。
(四)运输途中产生的的费用由物流公司负责承担。
六、发运责任及损坏赔偿
(一)我单位运输时效性要求高,会经常出现同一时间需求车辆较多的情况,我单位提前24小时提出运输需求,物流公司应按照我单位要求按时安排车辆,如因物流公司原因导致任务延误,应进行赔偿,金额按照每车每天2000元计算(不足1天按1天计算)。
(二)物流公司要妥善保护货物在运输中的安全,如发生事故或认为有可能发生货物损坏等事故时,应立即向我单位指定负责人报告,并根据我单位的指示进行处理。运输途中发生的货物损坏均由物流公司承担,且物流公司应及时向我单位提供书面的事故情况报告。
七、责任
涉及物资的全部技术资料等未经允许不得向社会公开。
八、供应商资质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与采购内容相适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不许可有外资合资企业加入该项目供应商。(国企合资企业可以)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未列入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供应商黑名单的企业。
(六)投标人具有有效《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具备从全国主要城市装载发到运条件,自有(含全资子公司持有)平板拖车不少于10台。
九、项目预算:400万
十、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十一、公示时间:2024年4月11日至2024年4月17日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党先生 15331304609
周先生 15331304611
办公电话:022-84661077
地址:天津
十三、备注
(一)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二)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2024-JLZLAF-F1013)
一、项目名称:租用特种物流运输服务
二、项目编号:2024-JLZLAF-F1013
三、项目概况:
(一)服务内容:
本项目主要服务内容为租用平板拖车运输特种货物服务(以特种车辆运输为主),租用的特种货运运输车型包括:平板车(带爬梯≤30吨),平板车(带爬梯>30吨),年度使用台次以实际需求为准。
(二)服务地点:全国运输。
(三)服务期限:2年。
四、运输方式
(一)物流公司按要求的批次按时把货物送到指定目的地,运输方式为整车(包车)运输,确保运输任务完成。
(二)物流公司应严格按照我单位规定的路线进行运输。
五、货物交接与装载
(一)物流公司现场检验承运货物的外观、数量。
(二)货物运载过程中由物流公司负责加固和解除固定。
(三)货物运达指定地点后,物流公司与收货人应在现场点件交接。在收货人确认无误后,物流公司与收货人进行书面交接。
(四)运输途中产生的的费用由物流公司负责承担。
六、发运责任及损坏赔偿
(一)我单位运输时效性要求高,会经常出现同一时间需求车辆较多的情况,我单位提前24小时提出运输需求,物流公司应按照我单位要求按时安排车辆,如因物流公司原因导致任务延误,应进行赔偿,金额按照每车每天2000元计算(不足1天按1天计算)。
(二)物流公司要妥善保护货物在运输中的安全,如发生事故或认为有可能发生货物损坏等事故时,应立即向我单位指定负责人报告,并根据我单位的指示进行处理。运输途中发生的货物损坏均由物流公司承担,且物流公司应及时向我单位提供书面的事故情况报告。
七、责任
涉及物资的全部技术资料等未经允许不得向社会公开。
八、供应商资质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与采购内容相适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不许可有外资合资企业加入该项目供应商。(国企合资企业可以)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未列入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供应商黑名单的企业。
(六)投标人具有有效《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具备从全国主要城市装载发到运条件,自有(含全资子公司持有)平板拖车不少于10台。
九、项目预算:400万
十、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十一、公示时间:2024年4月11日至2024年4月17日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党先生 15331304609
周先生 15331304611
办公电话:022-84661077
地址:天津
十三、备注
(一)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二)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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