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静海区2024年度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与水土保持遥感监管疑似图斑复核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天津市
发布日期:2024-04-10
【招标公告】静海区2024年度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与水土保持遥感监管疑似图斑复核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天津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天津 天津市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静海区水务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天津京鸿东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静海区2024年度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与水土保持遥感监管疑似图斑复核服务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静海区2024年度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与水土保持遥感监管疑似图斑复核服务竞争
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JHDY-2024-002)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县,静海县
一、招标条件
本静海区2024年度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与水土保持遥感监管疑似图斑复核服务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财政资金24.76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
静海区水务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静海区2024年度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与水土保持遥感监管疑似图斑复核服务,具
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静海区2024年度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与水土保持遥感监管疑似图斑复核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静海区2024年度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与水土保持遥感监管疑似图斑复核服务)的投
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
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2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
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1个月
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近6个月内至少1个月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
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
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
理部门出具):
4.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
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
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供应商若为被
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
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近30日内由社保
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中参保单位应与投标单位为同一单位);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09日09时00分到2024年04月15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 (一)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04月09日到2024年04月15
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
假日除外)。(二)领取磋商文件的方式本项目获取磋商文件为网上操作,具体要求如下①获
取时请拨打项目联系人电话,并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被授权
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近30日内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
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中参保单位应与投标单位为同一单位)发至本公司邮箱:
jinghongdongyuan@163.com; ②项目联系人收到资料后,向供应商发送电子版磋商文件领取
表③供应商填写完成后,将电子版磋商文件领取表发送至我公司邮箱,并支付文件费用④
项目联系人确认收到领取表及文件费用后,发送磋商文件。(三)磋商文件的售价:300元/
本(磋商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9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南开区凌宾路凌奥创意产业园7号楼3层标室一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19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凌宾路凌奥创意产业园7号楼3层标室一
七、其他
1.招标范围:静海区2024年度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与水土保持遥感监管疑似图斑复核服
务,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2.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完成并提交成果(具体情况以签订合同为准)
3.服务标准:达到磋商文件规定的服务需求,及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规定合格标准。
4.项目预算:24.76万元(大写:贰拾肆万柒仟陆佰元整)。
5.其他要求
参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
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6.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磋商文件之日
或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静海区水务局、天津京鸿东
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
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问题,不得重复提交)。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市静海区水务局
地 址: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静文路32号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京鸿东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南开区凌奥创意产业园7号楼3层312室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jinghongdongyuan@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二(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逶(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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