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八门城镇小甸村村外排水沟渠降水清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天津市
发布日期:2024-04-08
【招标公告】八门城镇小甸村村外排水沟渠降水清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天津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天津 天津市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宝坻区八门城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众连众合(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八门城镇小甸村村外排水沟渠降水清淤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八门城镇小甸村村外排水沟渠降水清淤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ZLZH24ZB040)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宝坻区
一、招标条件
本八门城镇小甸村村外排水沟渠降水清淤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1.1947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宝坻区八门城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八门城镇小甸村村外排水沟渠降水清淤项目,计划清淤12000m³,具体详见项目
需求书中全部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八门城镇小甸村村外排水沟渠降水清淤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八门城镇小甸村村外排水沟渠降水清淤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供应商
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
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3.2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至
少一个月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
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
务机关出具)。
3.3 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第
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公告发布之日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出具承诺函。(截
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5 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招标会,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与,须提
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若
为被授权人参与,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和被授权人身
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并提供声明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07日09时00分到2024年04月1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获取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法人获取文
件需提供法人资格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若
授权人获取文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
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交纳磋商文件费后,以纸质版文件售出。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 元/
包,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7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宝坻区红星城市广场底商2-14号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17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宝坻区红星城市广场底商2-14号会议室
七、其他
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天内完成全部清淤工作。(具体内容以签订合同为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市宝坻区八门城镇人民政府
地 址:天津市宝坻区八门城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众连众合(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宝坻区红星城市广场底商2-14号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51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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