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国华投资国华(天津)清洁能源有限公司静海大邱庄100MW渔光互补发电项目PC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天津市 发布日期:2024-02-29

【招标公告】国华投资国华(天津)清洁能源有限公司静海大邱庄100MW渔光互补发电项目PC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天津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天津 天津市 采购单位 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静海大邱庄100MW渔光互补发电项目PC工程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华投资国华(天津)清洁能源有限公司静海大邱庄100MW渔光互补发电项目PC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001344,招标人为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华投资国华(天津)清洁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国华静海大邱100MW渔光互补发电项目位于天津市静海区大邱庄镇,利用鱼塘水面建设1套“渔光互补”光伏发电系统,占地面积约2200亩,建设光伏发电规模约100MW。本项目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和一条110kV送出线路。工程总投资约5.4亿元。
2.1.2招标范围:
国华静海大邱100MW渔光互补发电项目PC总承包工程,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设备材料采购:
设备材料采购范围包括满足本项目光伏场区装机容量的所有设备及材料,包含但不限于:光伏支架、光伏组件直流电缆、光缆、集电线路所需电缆、电缆接头、电缆终端及所需材料等;综合楼、水泵房、危废库等附属设施所需的所有设备及材料,及相应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仪器仪表等除甲供设备以外的所有设备。所有设备需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各类设备及服务。具体要求按设计院技术协议书执行。投标人采购的设备须保证满足当地电网接入的要求。
甲供设备:光伏组件、逆变器、箱变、升压站预制舱及一、二次设备,甲供设备不计入合同总价中;
包括上述设备的排产、催交、运输、接车、二次倒运(含堆场)、接货验收、仓储保管等(发包人采购的设备同样委托由承包人进行排产、催货、接货、保管、倒运等全过程管控),承包人负责任何原因造成的设备倒运及囤货场地协调及费用。
二.工程施工:满足项目并网运行和验收的土建、道路、桩基工程(含桩检测等)、安装、调试、并网、试运行,工程各阶段验收和消缺,水保、环保、安全、职业卫生健康等“三同时”等相关工作,项目施工制度及要求符合国华投资公司的相关工作要求,项目各专项验收,人员培训和最终交付运营,质保期内的质量保修服务,配合结算、竣工决算审计等全部相关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土建工程:包含场地内平整及土石方工程、支架基础工程、支架安装工程、箱变逆变基础工程、水保绿化工程、场区围栏工程、大门工程、给排水工程、电缆沟道工程、线路基础、附属设施工程、接入站内改造、各种设备基础工厂房加固工程等全部土建相关工作。
2.安装工程:包括组件安装工程、逆变器安装工程、箱变安装工程、集电线路工程、电缆敷设工程、接地系统工程、视频监控系统工程、设备标识牌安装等工作。
3.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制度,完成关键节点验收、阶段验收和消缺工作。
4.移交及人员培训、质保期内保修工作。
5.完整的符合建设单位档案管理制度要求的档案资料,并按要求按期完成整理归档和移交。
6.其它未明确但属于本工程施工、试运行、验收、移交、质保期内的质保服务、结算审计等的相关工作。工程移交前所有工程、设备由中标单位负责保管看护,任何损坏、丢失由中标单位承担维修或更换,并承担相应费用。
7.工程项目需参照神华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发电企业安全可视化标准管理手册》、光伏发电项目质量管控技术要求、光伏电站施工质量检查及验收规程、 上级公司光伏发电站项目工程验收管理规定、本公司及上级公司关于承包商管理等相关文件,满足上述的文件的相关要求,且相关费用包含在总价中。
三、手续办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满足项目开工的所有手续办理:包括但不限于:负责现场施工临时用地和场区用地手续办理、地表物赔偿费用(含杆塔、绿化树木、灌木、植被移植费等赔偿);集电线路和通信线路路径手续办理,公路开口及穿越手续办理,电力和通信线路跨越手续办理;电网公司手续;国华投资天津分公司入场流程及施工各项手续办理;等保测评及备案;并网后5个工作日内取得电网公司的并网通知书等项目所需的所有手续;项目施工全过程的全部临时占用的林地、土地、草原、拆迁、坟地、补偿、协调、地表附着物等满足施工需求所涉及到的所有手续办理由投标人负责办理;长期租地由投标人负责办理。
2.环境保护施工,相关报告编制,评审验收;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工程施工,验收报告编制和评审验收;安全文明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的专篇设计、实施、评审验收;使用林地相关手续办理,土地复垦施工,评审验收;工程质量监督;电网公司申请、审图、验收等所有手续办理;并网手续协调;二次安防和等保测评、备案手续办理;按照当地气象部门要求完成项目防雷接地检测,取得批复文件。
3.现场施工所有民事、地方协调,民事、地方关系处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4.承担上述各项手续办理(含临时用地相关费用、报告编制费、评审费、会议费等)、验收、民事关系处理过程中发生的全部费用(土地临时租赁费用、土地复垦保证金、临时占地的林地草地补偿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投标人按照环保、水保批复方案的要求,负责对施工过程中造成所有的水土流失或植被破坏等环境影响的修复工作,并完成土地复垦及植被恢复工作并满足环保、水保验收要求,落实好环保水保三同时工作,所需费用应全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原则上能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固定单价招标,按实际发生工程量进行结算;要求开工前要有现场现状的评估,承包方如果不按照要求施工造成超出工程本身之外的破坏水土和植被的情况,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并且发包方有权进行处罚,承包人需要承担当地政府对业主方产生的处罚罚款等费用。
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技术规范书。
2.1.3计划工期:
计划2024年4月20日开工,2024年12月25日竣工,工期249个日历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1.4质量要求:要求工程质量满足国家能源集团、国华投资公司质量技术要求,达到国家和现行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等级。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00MW以上光伏PC项目或光伏EPC项目或光伏施工总承包项目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投运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派遣项目经理一名,项目副经理一名,两个岗位不能由同一人担任。
    (1)项目经理、副经理均须具有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两者的建造师专业组合结果既要有建筑工程,也要有机电工程。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100MW及以上光伏EPC总承包或光伏PC总承包或光伏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项目副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100MW及以上光伏EPC总承包或光伏PC总承包或光伏施工总承包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投标单位内部任命无效)。
    (3)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在本单位近期连续至少12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且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不得同时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投标人需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承诺函》。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集团(https://www.ceic.com)首页网页底部查找“生态协作平台”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统一客商门户操作手册”。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陆“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2-28 16: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3-05 16:00: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bidhy。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驱动安装包”及“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国家能源招标网首页→帮助中心→“国家能源招标网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03-20 09: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 开标地点: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其他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国家能源招标网(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小王庄镇小苏庄村村委会西
    邮    编:300273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箱:20027313@chnenergy.com.cn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
    邮    编:100007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箱:20064753@chnenergy.com.cn
 
    国家能源招标网客服电话:010-58131370
    国家能源招标网客服工作时间:8:30-12:00;13:30-17:00(法定工作日)
    国家能源招标网登录网址: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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