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4-2025年度客户服务平台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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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天津 天津市 | 采购单位 | 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2024-2025年度客户服务平台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2024-2025年度客户服务平台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15-244324080045)
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2月5日
一、招标条件
本2024-2025年度客户服务平台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自筹,招标人为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为1个标段,第1个标段招标内容为2024-2025年度客户服务平台。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其他组织,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6、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法人(负责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2月5日至2024年2月19日每天9时00分至11时30分,14时00分至16时00分,在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501室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7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方法为:现场递交,地点为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201室。逾期递交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2月27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201室。
七、其他: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天津阳光采购平台》(网址:https://cgo.tpre.cn/)上完成投标人注册申请并成功注册,因投标人注册失败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琼州道103-1号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501室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tmetb10@163.com
(招标编号:0615-244324080045)
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2月5日
一、招标条件
本2024-2025年度客户服务平台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自筹,招标人为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为1个标段,第1个标段招标内容为2024-2025年度客户服务平台。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其他组织,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6、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法人(负责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2月5日至2024年2月19日每天9时00分至11时30分,14时00分至16时00分,在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501室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7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方法为:现场递交,地点为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201室。逾期递交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2月27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201室。
七、其他: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天津阳光采购平台》(网址:https://cgo.tpre.cn/)上完成投标人注册申请并成功注册,因投标人注册失败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琼州道103-1号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501室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tmetb1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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