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国农业银行天津市分行辖内支行2024-2029年消防设施值守服务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S2024005)
【招标公告】中国农业银行天津市分行辖内支行2024-2029年消防设施值守服务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S2024005):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天津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天津 天津市 | 采购单位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 |
招标代理机构 | 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中国农业银行天津市分行辖内支行2024-2029年消防设施值守服务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所在区域:天津市一、招标条件本中国农业银行天津市分行辖内支行2024-2029年消防设施值守服务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根据《天津市消防条例》要求,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应当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值班人员不少于2人,并持证上岗,对消防设施进行日常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及时处置。目前,辖内支行具有自有独立消防控制室,需消防设施值守服务的包括蓟州支行、宝坻支行、武清支行、静海支行、西青支行、东丽支行、津南支行、北辰支行、河北支行、河西支行、大港支行等11家支行的机关办公楼。根据当前情况测算,服务岗位需求合计66岗,其中,初级岗位6岗,中级岗位60岗。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一标段:中国农业银行天津市分行辖内支行2024-2029年消防设施值守服务项目。三、投标人资质要求(001一标段:中国农业银行天津市分行辖内支行2024-2029年消防设施值守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2、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供应商或其所投产品/服务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名录》;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采购人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禁止存在下列关联关系情形的供应商同时参与本项目采购:(1)存在控股、管理关系;(2)一方直接持有另一方股权,比例超过20%;(3)同时被第三方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直接持有股股权,比例超过20%(国家控股的投标人除外);(4)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等主要人员之一为同一人(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的“主要人员信息”名单为准)6、供应商2021年1月1日以后至少具备1个消防设施值守服务项目业绩案例(以合同或订单签订时间为准)。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4年2月4日09时00分到2024 年2月8日17时00分获取方式: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标段,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请投标人将招标文件费用以公司电汇方式(必须为企业账户电汇至我公司账户),汇至我公司的银行账号,并请在汇款备注中标明:“项目名称+标段号”,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单位名称: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122906485810302。各投标人按照要求于截止时间前,携带招标文件费汇款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由授权代理人报名,包含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投标单位为被授权人缴纳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前往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天津市河西区环岛西路19号梅江中心大厦26层)获取招标文件资料。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2月26日09时30分递交方式: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天津市河西区环岛西路19号梅江中心大厦26层)纸质文件递交。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4年2月26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天津市河西区环岛西路19号梅江中心大厦26层)。七、其他1、本项目拟确定2家中标供应商。本项目采购工作完成后:一、评标排名第1的中标供应商负责提供蓟州支行、宝坻支行、东丽支行、津南支行、大港支行、河北支行等6家支行的消防设施值守服务。评标排名第2的中标供应商负责提供武清支行、北辰支行、静海支行、西青支行、河西支行等5家支行的消防设施值守服务。二、若本项目仅产生1家中标供应商,则由该供应商为上述11家支行提供服务。我行有权对供应商进行增补采购,增补采购工作完成后,我行有权将武清支行、北辰支行、静海支行、西青支行、河西支行等5家支行的消防设施值守服务调整为由增补采购的中标供应商进行实施。三、本项目采购工作完成后,若上述11家支行之外的其他机构存在使用需求的,从2家中标供应商中按以下规则选用供应商:(一)若2家中标供应商价格不一致,则:①优先选择价格最低且履行情况良好的中标供应商进行实施。②若价格最低且履约情况良好的中标供应商有合理理由主动放弃履约的,则选择价格次低且履约情况良好的的中标供应商进行实施。(二)若2家中标供应商价格一致,则:①按照相对均衡的原则,优先选择承接支行少、产值低且履约情况良好的中标供应商进行实施。②若分配已相对均衡,则优先选择评标排名第1且履约情况良好的中标供应商进行实施。若评标排名第1的中标供应商主动放弃履约的,则选择评标排名第2且履约情况良好的中标供应商进行实施。(三)若2家中标供应商均有合理理由主动放弃履约的,我行将另行组织采购。2、采购工作完成后,甲乙双方签订单价框架合同。服务开始前,甲方按照合同约定的单价及实际需求数量向乙方下达订单,最终根据实际服务数量据实结算。采购人对采购内容、数量不作承诺。八、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九、联系方式招 标 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紫金山路3号增6号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环岛西路19号梅江中心大厦26层联 系 人:焦学龙电 话:022-23681718、13820842829< 电子邮件:70784686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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