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天津市河西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天津市河西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23年度区管市政道路和自管里巷道路设施因工掘路修复项目(第三批)(项目编号:ZXGP-2024-G-042)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天津市河西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天津市河西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23年度区管市政道路和自管里巷道路设施因工掘路修复项目(第三批)(项目编号:ZXGP-2024-G-042)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天津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天津 天津市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河西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轩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天津市河西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23年度区管市政道路和自管里巷道路设施因工掘路修复项目(第三批)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天津市河西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天津市河西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23年度区管市政道路和自管里巷道路设施因工掘路修复项目(第三批) (项目编号:ZXGP-2024-G-042)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2月02日发布来源:天津市河西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项目概况 天津市河西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23年度区管市政道路和自管里巷道路设施因工掘路修复项目(第三批)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和平区南市街道庆善大街与清和大街交叉口金茂广场5号商业楼三层南区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2月21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GP-2024-G-042 项目名称:天津市河西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23年度区管市政道路和自管里巷道路设施因工掘路修复项目(第三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95.9575万元 最高限价:395.9575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止(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 3、须提供2023年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4、须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须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声明; (二)供应商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三)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四)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与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与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六)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注: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02日到 2024年02月08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南市街道庆善大街与清和大街交叉口金茂广场5号商业楼三层南区 方式:(1)中轩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现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2)报名日期以文件费到账日期为准,未在规定时间报名、交费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3)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之前,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注册网址:http://tjgp.cz.tj.gov.cn)。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1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南市街道庆善大街与清和大街交叉口金茂广场5号商业楼三层南区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2月21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南市街道庆善大街与清和大街交叉口金茂广场5号商业楼三层南区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河西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6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轩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南市街道庆善大街与清和大街交叉口金茂广场5号商业楼三层南区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项目需求书及工程量清单.zip 中轩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2月0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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