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县城供地热水建设工程设计评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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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天津 天津市 | 采购单位 | 龙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龙门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县城供地热水建设工程设计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沈阳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联系方式 | *** |
招标项目名称 | 县城供地热水建设工程设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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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县城供地热水建设工程设计 | ||
公示标题 | 县城供地热水建设工程设计评标公示 | ||
公示类型 | 正常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01-22 09:30:00 |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4-01-25 09:30:00 | ||
公示发布时间 | 2024-01-22 09:11:13 |
投资项目代码 | 2310-441324-04-01-706021 | ||||||||||||||
投资项目名称 | 县城供地热水建设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县城供地热水建设工程设计 | ||||||||||||||
标段(包)名称 | / | ||||||||||||||
公示名称 | 县城供地热水建设工程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开标日期 | 2024年01月19日 | ||||||||||||||
评标情况 | 一、评标情况: (一)评标时间:2024年01月19日 (二)评标地点: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门分中心(2)号评标室 (三)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专家5人,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相应行业子库中随机抽取产生。 (四)参与项目评标环节的投标企业共4家,名单如下: ①湖北建科国际工程有限公司;②沈阳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③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④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五)初步评审情况: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对有效投标文件进行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参与项目初步审查的投标单位共有4家,均通过初步审查。 (六)详细评审情况: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定标办法,各自独立根据评标、定标办法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 (七)废标情况:无。 (八)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以下三名中标候选人,不公布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分数及排名,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按其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数字(除字母外)大小排序:
备注:中标候选人按其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除字母外)大小排序。 二、定标情况: (一)定标时间:2024年01月19日。 (二)定标地点: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门分中心定标室。 (三)定标委员会组成:5人。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在符合相关规定组建的定标委员会成员库中随机抽取。 (四)定标方法:票决定标法。 (五)定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为:沈阳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为:湖北建科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为: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沈阳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下浮率 (投标报价) | 20.78%(1660451.20元) | ||||||||||||||
质量承诺 | 合格,即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规定,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遵守国家建设标准及其设计规范;各阶段的设计成果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满足下一阶段设计工作要求,最终必须满足施工具体要求。 | 工期 (交货期) | 30天;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1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 | ||||||||||||
拟派设计项目 负责人姓名 | 缪成群 | 资质资格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执业资格 (CS131300294) | ||||||||||||
业绩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行业甲级设计资质 | |||||||||||||
业绩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湖北建科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 ||||||||||||||
下浮率 (投标报价) | 20.90%(***.00元) | ||||||||||||||
质量承诺 | 合格,即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规定,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遵守国家建设标准及其设计规范;各阶段的设计成果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满足下一阶段设计工作要求,最终必须满足施工具体要求。 | 工期 (交货期) | 30天;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1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 | ||||||||||||
拟派设计项目 负责人姓名 | 黄万松 | 资质资格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执业资格(CS114200259) | ||||||||||||
业绩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设计资质 | |||||||||||||
业绩 |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
下浮率 (投标报价) | 20.50%(1666320.00元) | ||||||||||||||
质量承诺 | 合格,即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规定,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遵守国家建设标准及其设计规范;各阶段的设计成果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满足下一阶段设计工作要求,最终必须满足施工具体要求。 | 工期 (交货期) | 30天;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1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 | ||||||||||||
拟派设计项目 负责人姓名 | 颜炳魁 | 资质资格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执业资格(CS141200357) | ||||||||||||
业绩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设计资质 | |||||||||||||
业绩 | / | ||||||||||||||
异议受理部门 | 龙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地址 | 龙门县迎宾大道西埔路段(原职业技术学校内) | ||||||||||||
异议受理部门 联系人 | 陈先生 | 联系电话 | 0752-7882255 | ||||||||||||
招标投标监督 部门 | 龙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52-7781126 | ||||||||||||
联系地址 | 龙门县迎宾大道西埔路段(原职业技术学校内)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01月22日 | 公示结束 日期 | 2024年01月25日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如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13年4月修订)的规定,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提交投诉材料。具体操作流程为进入“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系统”-“服务评价”-“项目质疑投诉”进行编辑投诉内容并上传。(业务咨询电话:0752-7988079)。 |
招标人:龙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龙门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22日 项目开标时间:2024-01-19
公示开始时间:2024-01-22
公示结束时间:2024-01-25
相关附件
- 附件名称 1
评标公示.pdf - 附件名称 2
沈阳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商务文件(公示版).docx - 附件名称 3
第一册 商务投标文件[公示版]---湖北建科国际工程有限公司.doc - 附件名称 4
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商务投标文件(公示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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