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设计)和平区全民健身中心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天津市 发布日期:2024-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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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天津 天津市 采购单位 天津市和平区全民健身活动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和平区全民健身中心改造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2012024016001
EPC工程总承包资格预审公告
津建交和平设计[2024]0102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和平区全民健身中心改造项目已由 天津市和平区行政审批局 以 津和审批投【2024】1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市和平区全民健身活动中心 ,建设资金为 83805.78 万元,资金来源为 资本金和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资金两部分:83805.78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72546.09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和平区全民健身活动中心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工程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和平区全民健身中心改造项目,建设规模为72546.09平方米,项目总用地面积35822.6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2546.09平方米。其中新建地上建筑面积约30201.39平方米,改造地上建筑面积约7553.81平方米,新建地下建筑面积约34790.89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是将原羽毛球甲馆、羽毛球乙馆、写字楼、网球馆拆除,新建全民健身中心1号楼和2号楼,同时建设全民健身中心3号楼作为项目的配套服务楼,并建设新华路体育场地下空间出入口等地上配套设施;二是对现状训练楼、篮球馆、游泳馆进行功能完善与提升改造;三是新建新华路体育场地下空间,建成后将地面恢复原标准田径场和足球场功能,总投资额83805.78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和平区新华路与保定道交口(即原和平区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及周边场馆,包括羽毛球甲馆、羽毛球乙馆、写字楼、网球馆、新华路体育场、综合楼、篮球馆、游泳馆)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和平区全民健身中心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范围:项目总用地面积35822.6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2546.09平方米。其中新建地上建筑面积约30201.39平方米,改造地上建筑面积约7553.81平方米,新建地下建筑面积约34790.89平方米。最大单体面积25714.07平方米,最大高度45.45米,最大单跨跨度56.9米,最大基坑深度10.35米。建筑结构为:地上与地下均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是将原羽毛球甲馆、羽毛球乙馆、写字楼、网球馆拆除,新建全民健身中心1号楼和2号楼,同时建设全民健身中心3号楼作为项目的配套服务楼,并建设新华路体育场地下空间出入口等地上配套设施;二是对现状训练楼、篮球馆、游泳馆进行功能完善与提升改造;三是新建新华路体育场地下空间,建成后将地面恢复原标准田径场和足球场功能。同步实施配套室外工程,主要包括绿化景观工程、道路硬化工程、室外照明工程、室外管网工程等红线范围内全部工程建设。中标单位负责完成本标段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及相关服务并达到发包人需求及交付条件,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工程保修、完成结算并配合相关部门审计。总投资额64505.86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2024年03月01日 至 2026年06月3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人员资格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名,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应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为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某单位正式职工(可由设计负责人或正项目经理兼任,若为正项目经理兼任则不得存在在施工程记录);其他条件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第二十条关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任职条件要求;(2)设计负责人1名,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且为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正式职工;(3)结构负责人1名,具备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证书且为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正式职工;(4)施工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且为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正式职工,且无在施工程记录;(5)施工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且为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正式职工,且无在施工程记录;(6)其余项目部人员配置详见资格预审文件;5、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取消投标资格,(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总数(含联合体主办方)不超过2个,且设计单位应为联合体牵头方。联合体中的任意一方只允许联合一次,不得与其他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或单独投标,否则投标无效。如以联合体方式投标,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单位具备即可,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4、投标确认方式
4.1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陆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http://www.tjconstruct.cn)
4.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5、 资格预审方法
5.1 本招标资格预审(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的投标申请人少于15家时,
招标人不再采用资格预审,招标人将以书面的方式通知所有的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6、公告发布与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6.1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01月18日 至 2024年01月24日。
6.2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4日16时00分。

7、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7.1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01月18日至2024年01月24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8时30分 至 11时30分,
下午 13时3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2号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408室,(提供除前述内容外,还需提供投标确认单、被授权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联合体协议(如有)) 获取文件。
7.2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8.2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8.3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招 标 人:天津市和平区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新华路 211号
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23124277
传  真:23124277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赵民佶(印鉴)
办公地址:河西区广顺道2号
邮政编码:300204联系人:孙春建、杭斌电话:022-28220820
传  真:022-28220820
日期:2024年01月18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和平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市和平区全民健身活动中心          受理负责人:***
电话:23124277传真:23124277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和平区新华路 211号
天津市和平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受理负责人:刘永飞
电话:23131302传真:23450807电子邮箱:hpqzjw32@tj.gov.cn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哈密道151号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ggzy.zwfwb.tj.gov.cn/ztbts/index.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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