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天津市武清区梅厂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天津市武清区梅厂镇4900亩高标准农田建设设计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公告】天津市武清区梅厂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天津市武清区梅厂镇4900亩高标准农田建设设计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天津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天津 天津市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武清区梅厂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天津林源溢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2024年度天津市武清区梅厂镇4900亩高标准农田建设设计服务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2024年度天津市武清区梅厂镇4900亩高标准农田建设设计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林源溢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天津市武清区开发区福源道北侧创业中部基地B11座386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QMCCG2023-035
项目名称:2024年度天津市武清区梅厂镇4900亩高标准农田建设设计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1.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1.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2024年度武清区梅厂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约4900亩,全部为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针对此项目提供设计技术服务,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编制,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技术交底、设计变更、后续配合服务、验收及甲方交办的其他事项等相关工作。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及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自项目开始建设至建设完成。(特殊情况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2022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3)供应商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有效票据凭证原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依法免税或者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 3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供应商应同时具备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类丙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工程设计专业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4.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身份证明原件(如身份证、护照)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加盖单位公章。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04日 至 2023年12月06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林源溢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天津市武清区开发区福源道北侧创业中部基地B11座386室)
方式:(1)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具体要求如下:将供应商资格要求内容加盖公章形式发送至我单位邮箱275642156@qq.com;邮件主题为:天津市武清区梅厂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天津市武清区梅厂镇4900亩高标准农田建设设计服务项目报名材料; (2)获取谈判文件时间以报名成功后文件费到账时间为准; (3)未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无效响应。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林源溢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天津市武清区开发区福源道北侧创业中部基地B11座2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林源溢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天津市武清区开发区福源道北侧创业中部基地B11座2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未在规定时间报名、交费的供应商不具备投标资格,谈判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2.文件工本费缴纳的方式:电汇方式,从投标人帐户转出。 收取工本费帐户信息: 单位名称:天津林源溢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天津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清徐官屯支行; 开户行账号:9071402008010000003230; 缴纳工本费截止时间与报名截止时间相同(备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及用途)。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市武清区梅厂镇人民政府
地址:29534093转8036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林源溢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2024年度天津市武清区梅厂镇4900亩高标准农田建设设计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林源溢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天津市武清区开发区福源道北侧创业中部基地B11座386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QMCCG2023-035
项目名称:2024年度天津市武清区梅厂镇4900亩高标准农田建设设计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1.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1.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2024年度武清区梅厂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约4900亩,全部为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针对此项目提供设计技术服务,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编制,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技术交底、设计变更、后续配合服务、验收及甲方交办的其他事项等相关工作。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及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自项目开始建设至建设完成。(特殊情况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2022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3)供应商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有效票据凭证原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依法免税或者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 3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供应商应同时具备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类丙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工程设计专业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4.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身份证明原件(如身份证、护照)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加盖单位公章。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04日 至 2023年12月06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林源溢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天津市武清区开发区福源道北侧创业中部基地B11座386室)
方式:(1)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具体要求如下:将供应商资格要求内容加盖公章形式发送至我单位邮箱275642156@qq.com;邮件主题为:天津市武清区梅厂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天津市武清区梅厂镇4900亩高标准农田建设设计服务项目报名材料; (2)获取谈判文件时间以报名成功后文件费到账时间为准; (3)未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无效响应。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林源溢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天津市武清区开发区福源道北侧创业中部基地B11座2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林源溢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天津市武清区开发区福源道北侧创业中部基地B11座2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未在规定时间报名、交费的供应商不具备投标资格,谈判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2.文件工本费缴纳的方式:电汇方式,从投标人帐户转出。 收取工本费帐户信息: 单位名称:天津林源溢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天津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清徐官屯支行; 开户行账号:9071402008010000003230; 缴纳工本费截止时间与报名截止时间相同(备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及用途)。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市武清区梅厂镇人民政府
地址:29534093转8036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林源溢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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