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支队事故、违法暂扣车辆停车场服务项目(项目编号:SXGC2023-F-1103)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支队事故、违法暂扣车辆停车场服务项目(项目编号:SXGC2023-F-1103)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天津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天津 天津市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支队 |
招标代理机构 | 天津世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支队事故、违法暂扣车辆停车场服务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支队事故、违法暂扣车辆停车场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SXGC2023-F-1103)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22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支队 项目概况 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支队事故、违法暂扣车辆停车场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华苑产业区华天道6号海泰信息广场H座4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GC2023-F-1103 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支队事故、违法暂扣车辆停车场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8.0万元 最高限价:108.0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规定的服务起始之日起12个月的服务期(预计为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11月30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六)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在获取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可向本市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政采贷”融资支持。有融资需求的企业,请于正式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前,向相关金融机构联系咨询。 注:金融机构相关信息请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贷板块(网址:http://tjgp.cz.tj.gov.cn/zcd/zcdList.jsp)了解。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 (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与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护照等);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与磋商,须提供供应商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和有效期内的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护照等)(原件备查)。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加盖公章。 4. 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企业标准,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22日到 2023年11月29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华苑产业区华天道6号海泰信息广场H座403室 方式:(1)发售,现场领取。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携带现金,为保证开票信息准确性,建议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如需电子版文件,请携带U盘或移动硬盘等存储设备。(2)网上获取,发送营业执照至SXGC2018@163.com获取登记表及支付二维码,联系方式:13034345403,获取情况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华苑产业区华天道6号海泰信息广场H座403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华苑产业区华天道6号海泰信息广场H座4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支队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梨双公路1号 联系方式:***,***\176229585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世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区华天道6号海泰信息广场H座403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志宇 电话:*** 天津世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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