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工程类】中国电建新能源公司石各150MW风电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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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天津 天津市 | 采购单位 | 中电建石各新能源(天津)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电建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中国电建新能源公司石各150MW风电项目EPC总承包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招标公告 | |||||||||||||||||||||||||||||||||||||||||||||||||||||
中国电建电建新能源公司石各150MW风电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D1101080711012473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中电建石各150MW风电项目已由天津市武清区行政审批局以《武清区行政审批局关于中电建石各新能源(天津)有限公司建设天津市武清区中电建石各150MW 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津武审批投资〔2023〕9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电建石各新能源(天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来自20%企业自筹、80%银行贷款,招标人为中电建石各新能源(天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项目建设地点:中电建石各150MW风电项目,位于天津市武清区石各庄镇和黄花店镇境内,场区中心点坐标为116°54"59.62"E,39°18"17.51"N,距离东北方向的武清区14km,场区南北方向有G104、G2贯穿场区,东西方向有G2502横穿而过,交通便利。 2.2 项目建设规模:中电建石各150MW风电项目工程场区海拔高程为4-12m,场址区为平原地貌类型。风电场装机容量为150MW,拟安装有26台风电机组,每台机组配1台箱式变电站,配置安装22.5MW/45MWh电化学储能装置。本项目新建的110kV升压站,升压站站区布置分东,西两个区域,东区为生活管理区;西区为变电工区,布置有GIS室、一次预制舱、二次预制舱、主变基础、SVG基础、事故油池及室外架构;本站新出1回110kV线路至石各庄110kV侧。 2.3 项目工期:533天,计划开始日期:2023年12月30日。 2.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中电建石各150MW风电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4.1 土地征(占)用及补偿:本项目(不含送出工程)涉及的所有永久、临时用地以及相关涉及土地征占的所有应缴及补偿费用(发包人已支付的费用除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价格清单”),并包含施工期及运行期对周边村民的干扰一次性补偿及协调费用、用地指标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2.4.2工程建设项目有关设计评审:包括但不限于初设审查、施工图图纸审查的办理、并网前所需的所有前期手续(发包人已办理的除外,具体详见第五章“六、前期手续要求”)的费用、施工证件和批件办理(包含但不限于净空批复、林业手续、占用草地手续、征收集体土地及农转用手续、建设用地批复手续、勘测定界手续、取得土地的不动产证、土地复垦手续、土地复垦方案、土地复垦验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工程规划验收、房屋不动产登记证、电力业务许可证等); 2.4.3工程设计(包含储能系统,不包含送出工程),初步设计和施工图阶段的勘察、测量、设计(含概算)、科研,竣工图; 2.4.4设备(不含发包人采购设备,即:风力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储能设备、送出工程设备物资)、材料的采购、监造、运输、倒运(二次或多次倒运)和管理,发包人采购的设备(风力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的工地现场卸车、转运、倒运(二次或多次倒运)、保管等; 2.4.5混塔(混塔段和钢塔段)采购、运输、倒运(二次或多次倒运)、保管、安装和管理,混塔需安装安全监测系统并包含至少5年诊断服务,不限于(塔筒倾斜监测、预应力索监测(至少4方向)、基础沉降监测等)。混塔的设计由发包人委托风机厂家完成,混塔制造厂家要进行复核确认。混塔制造厂家应具备相关风电混塔制造业绩。 2.4.6工程施工准备与工程(不包含送出工程、储能系统)施工; 2.4.7全部设备安装及调试; 2.4.8水保、环保专项设计、施工和监测; 2.4.9升压站入网前手续和并网验收手续办理及试运行、风电机组试运行、并网后涉网性能检测; 2.4.10土地复垦施工与验收; 2.4.11所有专项验收(包括但不限于消防验收、环评验收、水保验收、安全验收、质监验收、档案验收等)、启动验收、达标投产验收、工程移交和竣工验收工作; 2.4.12质保期内的服务、配合审计工作; 2.4.13工程档案整理归档工作(满足发包人要求); 2.4.14与电网结算的相关流程手续、与电网进行网厂交互平台办理手续以及其它为完成工程整体达到投产目标应完成的所有工作; 2.4.15其他:创建电建集团优质工程(包含但不限于申报材料准备、现场查验等全部工作)。 2.5 本招标项目标段/标包划分:一个标段 2.6 其他补充: 中标人数量:1名。 资金已落实。 投标人禁入条款:未被列入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禁入承包商名单。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资质、业绩、项目主要负责人满足下述要求,并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EPC总承包能力。 3.1.1 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完备的质量保证体系,并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1.2 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认定的财务会计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近三年指2020年、2021年、2022年。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3 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5年(2018年11月-2023年10月)内具有风电工程项目累计150MW及以上EPC总承包业绩或风电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的业绩。业绩证明资料包括对应的合同协议书、委托人出具的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等。要求能体现合同签订时间、签约主体、服务范围等内容。 3.1.4 信誉要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其他权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以及由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均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记录证明原件。 3.1.5 项目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安全资格证书(B证),担任过1个及以上风电(或水电)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担任过1个及以上风电(或水电)工程的设计总工程师或副总工程师职务。项目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安全资格证书(B证),担任过1个及以上风电(或水电)工程项目副经理职务。 3.1.6 中标人数:1 3.2 其他要求: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员满足项目需要,且注册在本单位。 项目管理最低配备要求22人,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经理; (2)项目副经理、安全总监、施工负责人; (3)设计负责人、项目总工; (4)工程管理岗(4人); (5)质量管理岗(2人); (6)安环管理岗(3人); (7)合同管理岗(2人); (8)综合管理岗(3人,含档案管理岗位); (9)设备管理岗(2人)等。 施工机械设备: 满足项目施工进度要求 。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成员应明确成员企业各自的承接范围,承接设计工作的成员企业应具备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承接施工工作的成员企业应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根据联合体协议职责分工共同完成投标文件,并由联合体牵头人统一提交给招标人。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承担连带责任。招标人有权要求联合体任何一方承担联合体全部责任。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中国电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网址为http://trade.powerchina.cn,以下简称“电建交易系统”)进行投标人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提示:进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的项目需领取CA数字证书)。完成投标人注册后,请于2023年11月19日至2023年11月23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中国电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网址为http://trade.powerchina.cn,以下简称“电建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线下不予受理。 4.2 未按本招标公告4.1条要求的途径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0元(人民币)元,售后不退。 4.4 图纸或书面技术资料押金0.00元,在退还图纸或书面技术资料时退还。由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押金后0日内寄送。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08日 09时00分整(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按照招标人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具体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加密)的或者资格预审未通过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电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bid.powerchina.cn)、上发布。 | |||||||||||||||||||||||||||||||||||||||||||||||||||||
7.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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