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天津市宝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租赁交通运输执法用车项目竞争性磋商
【招标公告】天津市宝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租赁交通运输执法用车项目竞争性磋商: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天津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天津 天津市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宝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招标代理机构 | 天津市国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天津市宝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租赁交通运输执法用车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天津市宝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租赁交通运输执法用车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国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桂苑路13号麦迪逊广场2号楼2门302)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SQY-2023-01-11
项目名称:天津市宝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租赁交通运输执法用车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3.2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2)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17:00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4)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5)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或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投标人代表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17日 至 2023年11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国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桂苑路13号麦迪逊广场2号楼2门302)
方式:现场或线上获取。现场获取:报名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及身份证扫描件或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线上获取:须将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上述全部资料加盖公章后扫描成PDF格式文件发送至guoshenggongsi@163.com邮箱,并注明:1、项目名称;2、包号;3、供应商名称;4、联系人;5、联系方式;6、供应商联系邮箱;7、增值税开票种类及具体开票信息。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国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桂苑路13号麦迪逊广场2号楼2门302)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国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桂苑路13号麦迪逊广场2号楼2门30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市宝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地址:天津市宝坻区津围公路1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市国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南开区桂苑路13号麦迪逊广场2号楼2门302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天津市宝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租赁交通运输执法用车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国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桂苑路13号麦迪逊广场2号楼2门302)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SQY-2023-01-11
项目名称:天津市宝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租赁交通运输执法用车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3.2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2)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17:00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4)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5)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或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投标人代表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17日 至 2023年11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国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桂苑路13号麦迪逊广场2号楼2门302)
方式:现场或线上获取。现场获取:报名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及身份证扫描件或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线上获取:须将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上述全部资料加盖公章后扫描成PDF格式文件发送至guoshenggongsi@163.com邮箱,并注明:1、项目名称;2、包号;3、供应商名称;4、联系人;5、联系方式;6、供应商联系邮箱;7、增值税开票种类及具体开票信息。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国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桂苑路13号麦迪逊广场2号楼2门302)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国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桂苑路13号麦迪逊广场2号楼2门30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市宝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地址:天津市宝坻区津围公路1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市国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南开区桂苑路13号麦迪逊广场2号楼2门302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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