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天津中电新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餐饮配送及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天津市 发布日期: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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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天津 天津市 采购单位 天津中电新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普天信息工程设计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天津中电新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餐饮配送及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天津中电新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餐饮配送及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天津中电新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餐饮配送及服务采购项目、2023CETC-TJ18-PT0730,已由 天津中电新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天津中电新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天津中电新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电子形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标人1名;
(3)招标内容:1)提供天津中电新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在职职工的工作餐(午餐),负责餐食的制作及运输,运输过程中保证餐食的质量和温度,配餐工具由中标供应商提供(招标人餐饮管理人员不提供厨房,须做完餐食后送至招标人餐饮管理人员工作地点指定的放餐台,负责现场分餐服务);
2)商品采购配送服务,所提供的商品均需保证正品行货,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规定,无假冒伪劣产品,按月度进行统计采购配送;
(4)采购预算:180人/月****元/月/人*12月=172***0元(含税);
(5)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6)项目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凌庄子道18号内指定地点;
(7)采购数量:以双方校核的实际供货数量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企业状态为存续且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集体用餐配送资质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时应提供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4)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 1 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 1 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 a、b 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 1 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 1 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5)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6)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7)投标人需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8)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需提供“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出现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等行政处罚”的声明函。
(9)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信用记录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近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3年 11月 13日9 时 00 分至 2023 年 11月20日16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
4.1.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投标人访问中招联合采购招标网(www.365trade.com.cn/)登录后,进入供应商入口,点击“项目参与→寻找商机”,在售标时间内,填写并提交购买标书申请,选择网上支付。
(2)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上找到要参与的项目,将项目加入到购物车中,选择“网上支付”的方式并进行结算。(具体详见招标公告附件:投标人项目操作手册)。
(3)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公开招投标项目,在线注册、发售并下载招标文件,办理CA锁在线制作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线开评标。请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 www.365trade.com.cn;免费注册。(如有疑问可拨打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86397110进行咨询)。
注:潜在投标人必须接受电子招标流程。
4.1.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标书费发票开具:可关注“普天招标”微信公众号。点击“招标专区”—“报名入口”—右下方“资料下载”-“开票信息”,填写完信息回复到邮箱即可。
4.1.5  招标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招标文件费用后   3  日内寄出。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招联合采购招标网(www.365trade.com.cn/)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6日10时00分,不接收纸质文件。
5.1.1未按时上传数据电文投标文件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数据电文投标文件无法上传。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未上传投标文件或上传的投标文件有缺漏,将导致投标被否决。
5.1.2为避免因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上传投标文件或无法正常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提前验证系统可操作性。建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日进行验证。(提醒:电子招标系统一般在每周六、日或节假日进行升级、维护等操作,各投标人应尽量避免在此期间进行上传标书等操作,尽早在投标截止日前上传标书文件)。若投标人无法上传投标文件请及时通知代理联系人与后台协助处理。
5.1.3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三天前验证CA锁及系统可操作性等,如出现故障应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或拨打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86397110进行协调处理。超出上述时限未通知代理机构协调处理、且投标人无法通过其它渠道解决,造成投标人不能正常投标的情况,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2 开标时间地点:
本项目将于上述上述投标截止同一时间、地点(中招联合采购招标网(www.365trade.com.cn/)电子招标投标平台)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3 不予接收投标文件的情形:
5.3.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及中招联合采购招标网(www.365trade.com.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中电新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普天信息工程设计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华科五路6号17幢七层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外大街28号院C座4层
邮编:/                           邮编:100032
联系人:***                    联系人:赵伟、王文鹏、周春晧
电话:***                电话:15822090804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zhaowei7@potevi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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